肠外营养药,能量补充剂。用于胃肠外营养,满足能量和必需脂肪酸的要求。
药品名称
脂肪乳注射液
通用名称
脂肪乳注射液
汉语拼音
ZhiFangRuZhuSheYe
适应症
肠外营养药,能量补充剂。用于胃肠外营养,满足能量和必需脂肪酸的要求。
用法用量
通过外周静脉或中心静脉输入。一般情况下,输注脂肪乳应尽可能的慢。
不良反应
直接与脂肪乳有关的不良反应一般分为两类:即发型反应:呼吸困难,发绀,变态反应,高脂血症,凝固性过高,恶心,呕吐,头痛,潮红,发热、出汗,寒颤,嗜睡及胸骨痛等。迟发型反应:肝脏肿大,中央小叶胆汁郁积性黄疸,脾肿大,血小板减少,白细胞减少,短暂性肝功能改变及脂肪过量综合症。
禁忌
脂肪代谢异常的病人(如病理性血脂过多)脂性肾病,严重肝损伤或急性胰腺炎伴高血脂症,则禁用本品。如病人患有酮中毒或缺氧、栓塞或休克则更应禁用。
注意事项
本品慎用于脂肪代谢功能减退的患者,如肝、肾功能不全,糖尿病酮中毒、胰腺炎、甲状腺机能低下(伴有高脂血症)以及败血症患者慎用。这些患者输注本品时,应密切观察血清甘油三酯浓度,连续使用一周以上的患者,应检查患者的脂肪廓清能力。对大豆蛋白过敏者慎用本品,使用前必须做过敏试验。新生儿和未成熟儿伴有高胆红素血症或可疑肺动脉高压者应谨慎使用本品。新生儿,特别是未成熟儿,长期使用本品必须监测血小板数目、肝功能试验和血清甘油三酯浓度。采血时,如本品还没有从血流中完全清除,则将干扰其它实验室检测项目(如胆红素、乳酸脱氢酶、氧饱和度、血红蛋白等)。绝大多数病人在本品输注后5~6小时,即可被完全清除。孕妇:已有报道表明妊娠妇女使用10%和20%脂肪乳注射液是安全和成功的。理论上30%与10%和20%脂肪乳注射液一样,也能用于妊娠妇女,但尚缺乏动物生殖研究的证据。婴儿与儿童:因缺乏30%脂肪乳注射液用于婴儿和儿童的经验,所以暂不推荐给婴儿和儿童使用。使用本品一周以上必须做脂肪廓清试验。具体操作如下:输注前采血样,离心,如果血浆呈乳状,则原定的输注计划应延期实施(此法不适用于高脂血症的患者);当发现病人脂肪廓清能力降低时,最好再查血清甘油三酯。对于婴儿和儿童,监测脂肪廓请能力的最可靠的办法是定期测定血清甘油三酯水平。本品开瓶后一次未使用完的药液应予丢弃,不得再次使用。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贮藏
25℃以下,不得冻结。
有效期
24个月
生产企业
企业名称: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简称:安徽丰原药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