氨酚伪麻美芬片(Ⅱ)

药品百科
本品用于缓解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四肢酸痛、打喷嚏、流鼻涕、鼻塞、咳嗽、咽痛等症状。

药品名称

氨酚伪麻美芬片(Ⅱ)

通用名称

氨酚伪麻美芬片(Ⅱ)

英文名称

Paracetamol, Pseudoephedrine Hydrochloride and Dextromethorphan Hydrobromide Tablets (Ⅱ)

汉语拼音

Anfen Weima Meifen Pian(Ⅱ)

适应症

本品用于缓解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四肢酸痛、打喷嚏、流鼻涕、鼻塞、咳嗽、咽痛等症状。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1~2片,每6小时一次,24小时内不超过4次。

规格

每片含对乙酰氨基酚325毫克、盐酸伪麻黄碱30毫克、无水氢溴酸右美沙芬15毫克。

成份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片含对乙酰氨基酚325毫克,盐酸伪麻黄碱30毫克,无水氢溴酸右美沙芬15毫克。辅料为:淀粉、羟丙纤维素、聚维酮K30、交联聚乙烯吡咯烷酮、硬脂酸镁、薄膜包衣预混剂。

性状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薄膜衣后显白色或类白色。

不良反应

有时有轻度头晕、乏力、恶心、上腹不适、口干、食欲缺乏和皮疹等,可自行恢复。

禁忌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注意事项

1.运动员慎用;运动员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2.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3.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4.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 5.心脏病、高血压、甲状腺疾病、糖尿病、前列腺肥大、青光眼、抑郁症、哮喘等患者以及老年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8.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9.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1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

1.与其他解热镇痛药同用,可增加肾毒性危险。 2.本品不宜与氯霉素、巴比妥类(如苯巴比妥)、解痉药(如颠茄)、酚妥拉明、洋地黄苷类并用。 3.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贮藏

遮光、密闭,在干燥处保存。

包装

铝塑包装,10片/板,每盒1板。铝塑包装,12片/板,每盒1板。铝塑包装,7片/板,每盒2板。铝塑包装,8片/板,每盒2板。

有效期

24个月

特殊标记

OTC甲类

生产企业

企业名称:北京红林制药有限公司 生产地址:北京市怀柔区雁栖工业开发区 邮政编码:101407 电话号码:010-61669962 传真号码:010-61669843 如有问题可与生产企业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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