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品用于缓解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四肢酸痛、打喷嚏、流鼻涕、鼻塞、咳嗽、咽痛等症状。
药品名称
氨酚伪麻美芬片Ⅱ
通用名称
氨酚伪麻美芬片Ⅱ
英文名称
Paracetamol,Pseudoephedrine Hydrochloride and Dextromethorphan Hydrobromide Tablets Ⅱ
汉语拼音
Anfen Weima Meifen Pian Ⅱ
适应症
本品用于缓解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四肢酸痛、打喷嚏、流鼻涕、鼻塞、咳嗽、咽痛等症状。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1~2片,每6小时一次,24小时内不超过4次。
规格
每片含对乙酰氨基酚325毫克,盐酸伪麻黄碱30毫克,氢溴酸右美沙芬15毫克。
成份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片含对乙酰氨基酚325毫克,盐酸伪麻黄碱30毫克,氢溴酸右美沙芬15毫克。辅料为低取代羟丙基纤维素、聚维酮K30、聚乙烯吡咯烷酮K90、糊精、十二烷基硫酸钠、硬脂酸镁、薄膜包衣预混剂。
性状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或类白色。
不良反应
有时有轻度头晕、乏力、恶心、上腹不适、口干、食欲缺乏和皮疹等,可自行恢复。
禁忌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注意事项
1、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3、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4、心脏病、高血压、甲状腺疾病、糖尿病、前列腺肥大、青光眼、抑郁症、哮喘等患者以及老年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7、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8、运动员慎用。9、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1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
1、与其他解热镇痛药同用,可增加肾毒性的危险。2、本品不宜与氯霉素、巴比妥类(如苯巴比妥)、解痉药(如颠茄)、酚妥拉明、洋地黄苷类并用。3、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贮藏
遮光,密闭,在干燥处保存。
包装
铝塑包装,每盒1板,每板15片。
有效期
24个月。
特殊标记
OTC 甲类
生产企业
企业名称:拜耳医药保健有限公司启东分公司 生产地址:江苏省启东市汇龙镇民乐中路282号 邮政编码:226200 市场部联系电话:021 61468282 市场部联系传真:021 61468585 药物安全咨询电话:800-810-1828(需使用固定电话拨打) 如有问题可与生产企业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