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品可用于需减少流血或止血的各种医疗情况,如:外科、内科、妇产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等临床科室的出血及出血性疾病;也可用来预防出血,如手术前用药,可避免或减少手术部位及手术后出血。
药品名称
注射用白眉蛇毒血凝酶
通用名称
注射用白眉蛇毒血凝酶
英文名称
Hemocoagulase For Injection
汉语拼音
Zhusheyong Baimeisheduxueningmei
适应症
本品可用于需减少流血或止血的各种医疗情况,如:外科、内科、妇产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等临床科室的出血及出血性疾病;也可用来预防出血,如手术前用药,可避免或减少手术部位及手术后出血。
规格
2单位(KU)
用法用量
静注、肌注或皮下注射,也可局部用药。一般出血:成人1~2单位;儿童0.3~0.5单位。紧急出血:立即静注0.25~0.5单位,同时肌肉注射1单位。各类外科手术:术前一天晚肌注1单位,术前1小时肌注1单位,术前15分钟静注1单位,术后3天,每天肌注1单位;咯血:每12小时皮下注射1单位,必要时,开始时再加静注1单位,最好是加入10ml的0.9%氯化钠液中,混合注射;异常出血:剂量加倍,间隔6小时肌注1单位,至出血完全停止。
成份
本品主要成份是从长白山白眉蝮蛇[Agkistrodonhalys(pallas)]冻干蛇毒中提取分离得到的血凝酶;辅料为甘氨酸、明胶、氯化钠。
性状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块状物或粉末;无臭;易溶于水。
不良反应
上市后不良反应监测收集到的不良反应包括:过敏性休克、过敏反应、寒战,发热、呼吸困难、胸闷、头晕、头痛、恶心、呕吐、心悸、皮疹、瘙痒、潮红等。如出现过敏样反应,可按一般抗过敏处理方法,给予抗组胺药或/和糖皮质激素及对症治疗。
禁忌
1.有血栓病史者禁用。2.对本品或同类药品过敏者禁用。
注意事项
1.动脉、大静脉受损的出血,必须及时外科手术处理。2.播散性血管内凝血(DIC)及血液病导致的出血不是白眉蛇毒血凝酶的适应症。3.本品溶解后,如果发生浑浊或沉淀,禁止使用。4.血中缺乏血小板或某些凝血因子(如:凝血酶原等)时,白眉蛇毒血凝酶没有代偿作用,宜在补充血小板或缺乏的凝血因子,或输注新鲜血液的基础上应用白眉蛇毒血凝酶。5.在原发性纤溶系统亢进(如:内分泌腺、癌症手术等)的情况下,白眉蛇毒血凝酶宜与抗血纤溶酶的药物联合应用。6.使用期间应注意观察病人的出、凝血时间。7.静注时推荐静脉滴注。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除非紧急情况,孕期妇女不宜使用。
儿童用药
用量酌减。
老年用药
无禁忌。
药物相互作用
目前尚无与其他药物相互作用的报道,但为防止药效降低,不宜与其它药物混合静注。
药物过量
根据文献报道,在大剂量(50~100KU/次)时则具有较强的去纤维蛋白原作用,能明显降低血液中的纤维蛋白原,而使血液粘度及凝血性下降。
药理毒理
本品是从长白山白眉蝮蛇蛇毒中提取的一种白眉蛇毒凝血酶,其中含有类凝血酶和类凝血激酶,两种类酶为相似的酶作用物,在Ca2+存在下,能活化因子Ⅴ、Ⅶ和Ⅷ,并刺激血小板的凝集;类凝血激酶在血小板因子Ⅲ存在下,可促使凝血酶原变成凝血酶,也可活化因子Ⅴ,并影响因子Ⅹ。动物试验结果显示,本品小剂量时表现为促凝作用,大剂量时表现为抗凝作用。
药代动力学
本品静脉、肌肉、皮下及腹腔给药均能吸收。给药后5~30分钟即可产生止血作用,作用可持续48~72小时。本品能与血浆蛋白结合,逐渐成为无活性的复合物,其代谢产物由肾脏缓慢排泄,需3~4天才能全部消除。
贮藏
密封,在凉暗处(避光并不超过20℃)保存。
包装
低硼硅玻璃管制注射剂瓶,3支/盒。
有效期
30个月。
生产企业
企业名称:锦州奥鸿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生产地址:锦州市太和区松山大街55号 邮政编码:121013 电话号码:(0416)3863131 传真号码:(0416)3885230 网址:www.ahonpharm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