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儿复方赖氨酸颗粒

药品百科
用于改善婴儿及儿童的营养不良,身体虚弱等症。

药品名称

小儿复方赖氨酸颗粒

通用名称

小儿复方赖氨酸颗粒

适应症

用于改善婴儿及儿童的营养不良,身体虚弱等症。

规格

2g

用法用量

口服。3岁以下:一次1/2包;4~7岁:一次1包;8~14岁:一次1~2包。一日1~2次或遵医嘱,温开水冲服。

性状

本品为橘黄色或橘红色颗粒;具香气;味甜、略酸;有引湿性。

不良反应

可有嗳气、便秘,腹部不适。少见的不良反应有高钙血症和肾结石,易发生于长期或大剂量服用或患有肾功能损害时,表现为厌食、恶心、呕吐,便秘,腹痛,肌肉软弱无力,心律失常、意识模糊、高血压以及骨石灰沉着等。维生素D按推荐剂量服用无不良反应。但短期内摄入超量或长期服用大量维生素D,可导致严重中毐反应。(如成人摄入维生素D每日20万~60万单位,小儿每日20万~40万单位,数周或数月可致严重毒性反应)。发现下列情况需高度警惕维生素D中毒表现:便秘、腹泻、烦躁、嗜睡,持续性头痛、食欲减退、口内有金属味、恶心呕吐、口渴、疲乏、无力。骨痛、肌痛、尿浑浊、惊厥、高血压、眼对光刺激敏感度增加、心律失常、偶有精神异常、皮肤瘙痒、肌痛、严重腹痛(有时误诊为胰腺炎)、夜间多尿、体重下降。长期服用每日2~3g维生素C可引起停药后坏血病;长期应用大量维生素C偶可引起尿酸盐,半胱氨酸盐和草酸盐结石。大量服用维生素C(每日用量lg以上)可引起腹泻,皮肤红而亮,头痛,尿频(每日用量600mg以上时),恶心呕吐,胃痉挛。

禁忌

高钙血症、高钙尿症患者禁用。含钙肾结石或有肾结石病史患者禁用。类肉瘤病(可加重高钙血症)患者禁用。维生素D增多症患者禁用。高磷血症伴肾性佝偻病患者禁用。

注意事项

对诊断的干扰:长期或大剂量应用钙剂可致血清磷浓度降低。慢性腹泻或胃肠道吸收功能障碍者慎用(钙的吸收较差,而肠道排钙增多,此时对钙剂的需要量增加)。慢性肾功能不全者慎用(肾脏对钙排泄减少,注意高钙血症)。心室颤动者慎用。长期大量用药应定期测血清钙浓度、尿钙排泄量;血清钾、镁、磷浓度;血压及心电图。服用洋地黄类药物期间慎用。大剂量应用维生素B1时,测定血清茶碱浓度可受到干扰,测定尿酸浓度可呈假性增高,尿胆原可呈假阳性。维生素B2对诊断的千扰:尿中荧光测定儿茶酚胺浓度可呈现假性增高,尿胆原测定呈假阳性。治疗低钙血症前,应先控制血清磷的浓度,并定期复查血钙等有关指标;除非遵医嘱,避免同时应用钙、磷和维生素D制剂。血液透析时可用碳酸铝或氢氧化铝凝胶控制血磷浓度,维生素程中磷的吸收增多,铝制剂的用量可以酌增。由于个体差异,维生素D用量应依据临床反应调整。维生素D对诊断的干扰:维生素D可促使血清磷酸酶浓度降低,血清钙、胆固醇、磷酸盐和镁的浓度可能升高,尿液内钙和磷酸盐的浓度亦增高。下列情况应慎用维生素D:动脉硬化、心功能不全、高胆固醇血症、高磷血症(可引起钙质转移);对维生素D高度敏感及肾功能不全(肾性佝偻病患者维生素D的需要量减少,婴儿可因此引起特发性高钙血症);非肾脏病用维生素D治疗时,如患者对维生素D异常敏感,也可产生肾脏毒性。服用含维生素D制剂疗程中应注意检查:血清尿素氮、肌酐和肌酐清除率、血清碱性磷酸酶、血磷、24小时尿钙、尿钙与肌酐的比值、血钙(用治疗量维生素D时应定期作监测,维持血钙浓度2.00~2.50mmol/L)以及骨X线检查等。对诊断的干扰:大量服用维生素C将影响以下诊断性试验的结果。大便隐血可致假阳性。能干扰血清乳酸脱氢酶和血清转氨酶浓度的自动分析结果。尿糖(硫酸铜法)、葡萄糖(氧化酶法)均可致假阳性。尿中草酸盐、尿酸盐和半胱氨酸等浓度增高。血清胆红素浓度上升。尿pH下降。下列情况应慎用维生素C:半胱氨酸尿症。痛风。高草酸盐尿症。草酸盐沉积症。尿酸盐性肾结石。糖尿病(因维生素C可能干扰血糖定量)。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症(可引起溶血性贫血)。血色病。铁粒幼细胞性贫血或地中海贫血。镰形红细胞贫血。维生素C大量长期服用后,宜逐渐减量停药,避免突然停药后产生停药后坏血病。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一般需补充钙剂,但用法用量应遵医嘱。目前尚无钙剂对胎儿影响的动物和人体实验。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维生素D制剂,高钙血症孕妇可伴有对维生素D敏感,应注意剂量调整。功能上又能抑制甲状旁腺活动,以致婴儿有特殊面容,智力低下及患遗传性主动脉弓缩窄。维生素C可通过胎盘,可分泌入乳汁。妊娠妇女每日大量摄入本品可能对胎儿有害,但未经动物实验证实。孕妇服用大剂量时,可能产生婴儿坏血病。

儿童用药

全母乳喂养婴儿易发生维生素D缺乏,皮肤黝黑母亲婴儿尤易发生。婴儿对维生素D敏感性个体间差异大,有些婴儿对小剂量维生素D即很敏感。血清钙和磷浓度的乘积[Ca]X[P](mg/dl)不得大于58。儿童长期应用维生素D2每日1800单位后,可致生长停滞。

老年用药

老年人可能由于活性维生素D即维生素D3分泌减少,肠道对钙的吸收降低,故口服剂量应相应增加。

药物相互作用

大量饮用含酒精和咖啡因的饮料以及大量吸烟,均会抑制口服钙剂的吸收。大量进食含纤维素的食物,能抑制钙的吸收,因钙与纤维素结合成不易吸收的化合物。本品与苯妥英或氟化物同用,二者吸收均减低。与四环素、降钙素或硫酸纤维素合用,可降低它们的吸收或疗效。维生素D、避孕药、雌激素能增加钙的吸收。含铝的抗酸药与本品同服时,铝的吸收增多。本品与噻嗪类利尿药合用时,易发生高钙血症(因增加肾小管对钙的重吸收)。本品与含钾药物合用时,应注意心律失常的发生。与钙离子通道阻滞剂(如硝苯地平)同用,血钙可明显升高至正常以上,但盐酸维拉帕米等的作用则降低。与其它含钙或含镁的药物合用,易发生高钙血症或高镁血症,尤其是肾功能不全时。制酸药中的镁剂与维生素D同用,特別对慢性肾功能衰竭病人可引起高镁血症。巴比妥类、苯妥英钠、抗惊厥药、扑米酮等可降低维生素D的效应,长期服用抗惊厥药时应补给维生素D以防骨软化症。降钙素与维生素D同用可抵消前者对高钙血症的疗效。大剂量钙剂或利尿药与常用量维生素D同用,有发生高钙血症的危险。考来烯胺、考来替泊、矿物油、硫糖铝等均能减少小肠对维生素D的吸收.洋地黄类与维生素D同用时应谨慎,因维生素D引起高钙血症,容易诱发心律失常。大量的含磷药物与维生素D同用,可诱发高磷血症。维生素B2饭后口服吸收较完全,不宜与甲氧氯普胺合服。饮酒(乙醇)影响维生素B1在胃肠道的吸收。口服大剂量(一日量大于10g)维生素C可干扰抗凝药的抗凝效果。与巴比妥或扑米酮合用,可促使维生素C的排泄增加。纤维素磷酸钠可促使维生素C代谢为草酸盐。长期和大量应用维生素C时,能干扰双硫仑对泄增加。水杨酸类能增加维生素C的排泄。

药物过量

大剂量或长期服用钙剂每日超过2000~2500呢或存在肾功能损害时,易发生药物过量。高钙血症的早期表现有严重的便秘、进行性口干、持续头痛、食欲减退、烦躁、精祌抑郁、口中金属味、肌肉软弱无力。后期表现有倦睡、意识模糊、高血压、眼睛和皮肤的光敏感性增强、心律失常、恶心、呕吐、并有尿量增多和排尿次数增多。在严重的高钙血症,心电图Q-T间期可缩短。逾量的处理:轻度高钙血症只需停用钙剂和其它含钙药物,减少饮食中钙含量,当血钙浓度超过2.9mmol/L(120mg/L)时,需立即采取下列措施:输注氯化钠注射液,并应用高效利尿药如呋塞米、布美他尼等,以迅速增加尿钙排泄;测定血清钾和镁浓度,如降低,应予纠正;监测心电图,并可应用β受体阻滞剂,以防止严重的心律失常;必要时进行血液透析,应用降钙素和肾上腺皮质激素治疗;密切随访血钙浓度。短期内摄入大剂量或长期服用超剂量维生素D,可导致严重中毒反应。维生素D中毒引起的高钙血症,可引起全身性血管钙化、肾钙质沉淀及其它软组织钙化,而致高血压及肾功能衰竭,上述不良反应多发生于高钙血症和伴有高磷血症时。儿童可致生长停滞,屡见于长期应用维生素IX每日1800单位后。中毒剂量可因个体差异而不同,即使每日应用1万单位超过数月后,对正常人亦可致毒性反应。维生素D中毒可因肾、心血管功能衰竭而致死。治疗维生素D过量,除停用外,应给以低钙饮食,大量饮水,保持尿液酸性,同时进行对症和支持治疗。如高钙血症危象时需静脉给予氯化钠注射液,增加尿钙排出,必要时应用利尿药、皮质激素或降钙素,甚至作血液透析,并应避免阳光曝晒,直至血钙浓度降至正常时才改变治疗方案。维生素C过量服用可引起不良反应:每日服1~4g,可引起腹泻、皮疹、胃酸增多、胃液反流,有时尚可见泌尿系结石,尿内草酸盐与尿酸盐排出增多、深静脉血栓形成、血管内溶血或凝血等,有时可导致白细胞吞噬能力降低。每日用量超过5g时,可导致溶血,重者可致命。孕妇服用大剂量时,可能产生婴儿坏血病。

药代动力学

正常时口服钙剂1/5~1/3被小肠吸收,维生素D和碱性环境促进钙的吸收,食物中的纤维素和植物酸则减少钙的吸收。当机体存在钙缺乏或饮食中钙含量低时,钙的吸收增加。钙的血浆蛋白结合率约45%。口服钙剂80%自粪便排泄,其中主要为未吸收的钙,20%自肾脏排泄,其排泄量与肾功能及骨钙含量有关。维生素B口服在胃肠道吸收,主要在十二指肠。吸收后分布于各组织,肝内代谢,经肾排泄。维生素C经胃肠道吸收,主要在空肠。蛋白结合率低。以腺体组织、白细胞、肝、眼球晶体中含量较高。人体摄入维生素C每日推荐需要量时,体内约贮存1500mg,如每日摄入200mg维生素C时,体内贮量约2500mg。肝内代谢,极少量以原形或代谢产物经肾排泄。当血浆浓度大于14ug/tnL时,尿内排出量增多。可经血液透析淸除。维生素D由小肠吸收,维生素D2吸收需胆盐与特殊a-球蛋白结合后转运到身体其它部位,贮存于肝和脂肪。维生素D2的代谢、活化首先通过肝脏,其次为肾脏。t1/2为19~48小时,作用开始时间12~24小时,治疗效应需10~14日,作用持续时间,最长6个月,重复剂量有累积作用。骨化二醇代谢活化于肾脏,骨化三醇不需要代谢活化,部分降解于肾脏。

贮藏

遮光,密封保存。

包装

镀铝膜装,每盒12袋,每袋2g。

有效期

24个月。

生产企业

企业名称:河北三石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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