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胶囊(4:1)

药品百科
本品适用于敏感菌引起的各种感染,如:1.上呼吸道感染:鼻窦炎、扁桃体炎、咽炎、中耳炎等。2.下呼吸道感染: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肺炎、肺脓肿和支气管扩张合并感染等。3.泌尿系统感染:膀胱炎、尿道炎、肾盂肾炎、前列腺炎、盆腔炎、淋球菌尿路感染及软性下疳等。4.皮肤和软组织感染:疖、脓肿、蜂窝组织炎、伤口感染等。5.其他感染:骨髓炎、败血症、腹膜炎和手术后感染等。

药品名称

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胶囊(4:1)

通用名称

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胶囊(4:1)

英文名称

Amoxicillin and Clavulanate Potassium Capsules(4:1)

汉语拼音

Amoxilin Kelaweisuanjia Jiaonang(4:1)

适应症

本品适用于敏感菌引起的各种感染,如:1.上呼吸道感染:鼻窦炎、扁桃体炎、咽炎、中耳炎等。2.下呼吸道感染: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肺炎、肺脓肿和支气管扩张合并感染等。3.泌尿系统感染:膀胱炎、尿道炎、肾盂肾炎、前列腺炎、盆腔炎、淋球菌尿路感染及软性下疳等。4.皮肤和软组织感染:疖、脓肿、蜂窝组织炎、伤口感染等。5.其他感染:骨髓炎、败血症、腹膜炎和手术后感染等。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和12岁以上儿童,每次1粒,一日三次。严重感染时,剂量可加倍或遵医嘱。未经重新检查,连续治疗期不超过14天。

规格

0.3125g(C16H19N3O5S 0.25g与C8H9NO5 0.0625g)

成份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阿莫西林和克拉维酸钾(两者之比为4:1),每粒含阿莫西林0.25g,克拉维酸0.0625g。

性状

本品内容物为类白色至微黄色粉末或颗粒性粉末。

不良反应

1.少数患者可能出现轻度恶心、呕吐和腹泻等肠道副作用,如出现这些副作用,可在吃饭开始时服用就会恢复正常。 2.偶见荨麻疹和麻疹样皮疹,发生荨麻疹和严重的麻疹样皮疹时,应停止使用本品。 3.极少数患者可见暂时性的肝功能异常。

禁忌

对本品及青霉素过敏患者禁用。

注意事项

1.用前需做青霉素钠的皮内敏感试验,阳性反应者禁用。 2.动物试验本品无致畸作用,除非经过医生慎重研究,否则妊娠期内仍不建议使用本品。 3.严重肝功能损害患者慎用。 4.中度或重度肾功能衰竭的病人应用本品应按医嘱调整剂量。 5.小儿患者可选用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4:1)颗粒剂。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未进行该项试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儿童用药

未进行该项试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老年用药

未进行该项试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药物相互作用

未进行该项试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药物过量

未进行该项试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药理毒理

本品是由阿莫西林三水化合物和克拉维酸钾组成。阿莫西林是一个杀菌性广谱抗生素,克拉维酸钾是一个不可逆的广谱β-内酰胺酶抑制剂,可有效的抑制耐药菌产生的β-内酰胺酶。临床上许多革兰氏阳性和革兰氏阴性细菌产生β-内酰胺酶。此酶可使阿莫西林失去抗菌活性。由于克拉维酸的存在,可使阿莫西林免遭β-内酰胺酶的破坏,从而使已对阿莫西林耐药的β-内酰胺酶产生菌,仍然对阿莫西林敏感。本品为一个杀菌性抗生素,在临床上能杀灭多种革兰氏阳性和革兰氏阴性细菌;特别是对产生β-内酰胺酶的耐药菌,本品有特殊的疗效。这些菌包括:革兰氏阳性菌:需氧菌:金黄色葡萄球菌、粪链球菌、表皮葡萄糖球菌、单核细胞增多性李司特氏菌、化脓性链球菌、棒状杆菌属、草绿色链球菌、肺炎双球菌。厌氧菌:梭状芽孢杆菌属、消化链球菌、消化球菌属。革兰氏阴性菌:需氧菌:大肠杆菌、布鲁氏杆菌、奇异变形杆菌、流感嗜血杆菌、普通变形杆菌、脑膜炎双球菌、克雷伯氏菌属、淋球菌、沙门氏菌属、杜克雷氏嗜血杆菌、志贺氏菌属、布兰汉氏球菌、百日咳菌属、出血败血性巴斯德菌。厌氧菌:拟杆菌属包括脆弱拟杆菌。

药代动力学

国外正常人体药代动力学研究表明,空腹单次口服375mg(含阿莫西林250mg,克拉维酸钾125mg),阿莫西林和克拉维酸的高峰血药浓度均在给药后1小时达到,高峰血清浓度分别为4.27±0.82μg/ml和2.08±0.58μg/ml。6小时两药在尿中的排泄率分别为72.88%和40.14%。食物并不影响本品的吸收,同一组正常人,0.375g本品和标准早餐一起服用,阿莫西林和克拉维酸的血药高峰浓度、达峰时间、排泄率均和空腹时相似。国内正常人药代动力学研究结果与上述结果一致。

贮藏

密封,在凉暗(避光并不超过20℃)干燥处保存。

包装

双铝包装,每小盒6粒或9粒或12粒或16粒或18粒。

有效期

24个月。

生产企业

企业名称:浙江巨泰药业有限公司ZHEJIANG JUTAI PHARMACEUTICAL CO.,LTD. 生产地址: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东港一路51号 邮政编码:324022 电话号码:0570-8759065 传真号码:0570-8759066
扫码手机阅读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