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热解毒,利咽生津,止咳祛痰。用于外感热证。症见高热、口渴、咽干、咽痛、咳嗽、痰稠。上呼吸道感染见有上述证候者。
药品名称
金莲清热胶囊
通用名称
金莲清热胶囊
汉语拼音
Jinlian Qingre Jiaonang
功能主治
清热解毒,利咽生津,止咳祛痰。用于外感热证。症见高热、口渴、咽干、咽痛、咳嗽、痰稠。上呼吸道感染见有上述证候者。
规格
每粒装0.4g。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4粒,一日3次。
成份
金莲花、大青叶、石膏、知母、地黄、玄参、苦杏仁(炒)。辅料为:微晶纤维素、聚丙烯酸树酯Ⅳ、硬脂酸镁。
性状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棕褐色的颗粒;气香,味苦。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禁忌
孕妇禁用。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脾胃虚寒泄泻者慎服。3.发高烧体温超过38.5℃的患者,请去医院就诊。4.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5.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贮藏
密闭,置阴凉干燥处(不超过20℃)。
包装
铝塑泡罩包装。(1)12粒/板×3板 (2)12粒×2板。
有效期
24个月。
特殊标记
OTC 甲类
生产企业
企业名称:宁夏启元国药有限公司 生产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大街85号 邮政编码:750002 电话号码:0951-5070258 传真号码:0951-5063839 网 址:www.china-qiyuan.com 如有问题可与生产企业联系